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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切实加强廉洁文化建设
来源: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:2016-08-24 14:15 点击量:4098

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切实加强廉洁文化建设

 

    编者按:2016年8月9日,中共河南省政府国资委纪委印发《关于省管企业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意见》(豫国资纪〔2016〕8号),就省管企业9月份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提出要求。根据活动安排,其中一项为组织“学思践悟”阅读实践活动,即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“学思践悟”栏目系列文章。

    现摘编“学思践悟”栏目之“全面从严治党,实践‘四种形态’”系列文章,请集团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践细心揣摩,深刻领悟,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不断提升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。

 

    ● 实践“四种形态”,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、而是更重了,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、而是更大了,必须深化转职能、转方式、转作风,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。

    ● 历史上我们管党治党的方式也是多样化的,不是只有处分这一种。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经常性的提醒、约谈乃至轻处分,应该是纪委工作的重头大头,而立案查处只能是多种处置方式中的极极少数。

    ● 要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,突出执纪特色,重点解决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,让党员干部心有敬畏、行有所止,让有问题的干部知错就改,没有问题的受到教育和警示。

    ● 要把思想观念从“执法”转向执纪,把工作力量从抓“大要案”转向日常监督执纪问责,把工作方法从以“法”为标准转向用党章党纪去约束党员行为,敢于和善于从一个个具体问题抓起,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、遵守纪律,自觉守住底线。

 

全面从严治党,实践“四种形态”之一

“四种形态”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

 

   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,全面从严治党,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坚持纪严于法、纪在法前,实现纪法分开。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,根本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、加强党的建设,永葆党的先进性、纯洁性。

    纪法分开为的是全面从严治党,管党治党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。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,管党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。党的先锋队性质、执政地位和历史使命决定了,对党组织和党员必然要有更高标准、更严要求,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,党员严格执行党规党纪,才有可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。违纪违规既是组织涣散、纪律松弛的具体表征,也是党员滑向犯罪深渊的开始。全面从严治党,不能只盯着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,8800万党员光靠办几个案子是管不住、治不好的。只有用党的纪律衡量党员、干部的行为,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,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,真正管住绝大多数,才能实现管党治党“全面”和“从严”的有机统一。

    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,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问题上,不存在纪法分开。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。党领导立法、保证执法、支持司法、带头守法,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,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。我们党是全面执政,从立法、司法到执法,从中央、地方到基层,各项工作都在党的统一领导之下,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互统一、相互促进、相得益彰。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问题上,决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,决不能遮遮掩掩。任何遮掩、包装,不但迷惑不了别人,反而只能麻痹了自己。

    把纪律挺在前面,就要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。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,习近平总书记把党章规定的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,概括归纳为“监督执纪问责”六个字,这是对纪委职责的准确定位。依纪监督是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最日常的工作;发现问题就要严格执纪,抓早抓小、动辄则咎,体现对党员、干部的真正关心和爱护;对引起严重后果、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就要严肃问责。“四种形态”就是纪委履行职责的具体抓手。要转变惯性思维,创新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,转变工作作风,真正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日常化,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。

    先锋队只有从严管好自己,才能在国家和民族事业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模范带头作用。要准确把握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,维护党的肌体健康,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。

(来源: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:2016-07-17)

 

全面从严治党,实践“四种形态”之二

全面从严治党 必须用好第一种形态

 

    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是从党的历史和从严治党实践中总结出来的,体现了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。全面从严治党,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,抓常、抓细、抓长,让红红脸、出出汗成为常态,使党内政治生活有战斗性和锋芒,真正严肃起来。

    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,毫无疑问要用严明的纪律、严格的党内监督,管住8800多万党员和44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,而不能以惩治“极极少数”代替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。党内监督要体现在平时,把纪律挺在前面,从小处抓起、从日常抓起,使每名党员、每个党组织都在纪律的约束中,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。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体现着对党的事业负责的态度,能否做到敢管敢严、真管真严,考校着各级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是否坚强有力,检验着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党性、思想政治水平和担当精神。要勇于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,发现错误苗头及时谈话提醒、约谈批评、函询诫勉,使管党治党从只盯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转变,增强党的观念和纪律意识,心有敬畏、行有所止。

    衡量从严治党的成效,不能只看执纪审查的数量,更要注重谈话提醒、函询诫勉了多少党员干部。中央纪委把握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一方面保持执纪审查力度不减、节奏不变,另一方面把更多精力放到第一种形态上。对党的高级领导干部,有的是中央纪委领导直接去谈,有的是委托省委书记谈,有的是中央纪委副书记陪同省委书记谈,谈话的同时还要请本人对反映的问题作出说明,体现党内监督的严肃性。过去,许多反映笼统的问题线索被搁置暂存,现在要本着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,及时约谈本人,要求其写出情况说明。谈话函询之前和之后都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,函询结果要由本单位党委书记签字上交,并纳入本人廉政档案,有的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对反映不实的予以澄清,对如实说明且反映问题并不严重的给予了结,让同志放下包袱。对与组织掌握的情况不一致的,要进一步核实,对不如实说明、欺骗组织的要严肃处理。2016年1至6月,中央纪委处置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中,谈话函询507件次;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42341件次,体现出全面从严治党真正严起来了。

    实践“四种形态”是对“树木”与“森林”关系认识的深化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中央纪委始终要求不能只见“树木”、不见“森林”,不能失去对全局的把握,要讲政治、顾大局。党委书记、纪委书记平常脑子里要有情况、有问题,把“树木”与“森林”关系研究透彻,这样才能作出准确判断,区别对待,运用批评教育、诫勉谈话、轻处分、重处分、职务调整或执纪审查等多种方式,处理各类违纪行为。谈话函询是从严治党的常态,是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。谈话言要及物、言要及行,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,决不能走过场。

    加强纪律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,“四种形态”是实现标本兼治的有效路径。实践好“四种形态”,要求在执行纪律上更加细化、更加严格。这既体现了“惩”、又体现了“治”,既是治标、更是治本。

(来源: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:2016-07-24)

 

全面从严治党,实践“四种形态”之三

红脸出汗是最大的爱护

 

    严管就是厚爱。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要让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成为常态,真管真严、敢管敢严、长管长严,使广大党员不忘初心,自觉维护纪律。这是对党员、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。

    实践好“四种形态”,要紧紧扭住“常态”不放。“四种形态”环环相扣,是一个完整的监督执纪问责体系。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条件下,既要严肃惩治“极极少数”,更要面向大多数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,从第一道关口就把住。否则,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。过去纪委在执纪中有一种倾向,有了问题要么不处理、要处理就“算总账”,即所谓“要么不得罪、要得罪就得罪死”。明明第一种形态就能处理的问题,却放任自流、养痈遗患,最后发展演变成第二、第三甚至第四种形态,这对组织和干部都是不负责任。只有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,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,使党员干部远离底线,全面从严治党才能落到实处。

    真管真严就要立足于早、立足于小。从严治党,必须做到日常化、经常化,而不是运动化,搞成一项突击任务。凡是运动式就没希望,只有见诸日常才能行稳致远。要么不红脸、要么一年只红一两次,把问题都攒到年底民主生活会再说,这怎么能叫常态,又怎么能实现自我净化?相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,不少党员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毛病和问题,党组织平时要严格一点,多点“婆婆嘴”,发现苗头问题或轻微违纪的,就要找本人谈谈,或者打个电话提醒提醒;工作再实一点,就在支部会、生活会上点点他的名字,让他出出汗,及时拉一把而不是推一把。这样,党员干部就不至于突破底线而受到纪律处分,“极极少数”自然就会越来越少。

    让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成为常态,说易行难,是个挑战。这有认识方面的原因,但更多的还在于敢不敢担当、会不会担当。一些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,基本不开展批评,即便批评也是抽象空洞的,包装了再包装,致使批评失去了锋芒,成为无的放矢。有的领导干部把犯错误的干部请来谈话,开场白就是“老兄,对不起啊,这可是领导让我找你谈的”,或者说“是上级纪委安排的”。这都是不担当的表现。当年革命先烈为了党的事业抛头颅洒热血,赴汤蹈火、在所不辞,今天无非是让你为了党的事业去开展批评、得罪点人,如果这点担当都没有,那我们这个党还怎么能有凝聚力和战斗力。谈话、批评是做人的工作,是思想政治工作,既要有严肃性,更要有思想性,还要有艺术性,拿捏好分寸火候。要把话谈到心里去,对有问题的能够认识到这是组织给的机会,相信组织、依靠组织,主动承认错误、改正错误;对没问题的,也可以提高认识,放下包袱、轻装前进。

    运用好“四种形态”,这是方向性的扭转,有待于探索深化。只要有坚强的党性,能够密切联系实际,实践中就能创造出新招数。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,谈出效果、红脸出汗,使党员干部不犯或者少犯错误。

(来源: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:2016-07-31)

 

全面从严治党,实践“四种形态”之四

“四种形态”主责在党委

 

    全面从严治党,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主责就在党委。各级党委要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,把功夫下在平时,使党员、干部时时处处感受到纪律的严格约束。真正做到了这一点,我们党的面貌就会大不一样。

    党章第三十一条规定,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,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,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。“四种形态”是以党的纪律为尺子进行划分的,既针对苗头性问题,又覆盖了各种违纪行为,为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提供了具体方法和抓手。当前,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是,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对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旗帜不鲜明、态度不坚决,嘴上喊得多,实际行动少,甚至以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的错误方式应对,把全面从严治党仅仅写在文件的黑体字中,当成了口号。有的奉行“鸵鸟政策”,搞好人主义,对错误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对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三缄其口、听之任之。有的不善于运用谈话批评、函询诫勉等方法,不会为不善为,日常管理监督缺少有效管用的招数。这些问题导致“四种形态”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还没有得到充分运用、发挥出应有作用。各级党委要本着对党的事业和党的干部负责的态度,增强责任担当,敢于善于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。

    党要管党,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;从严治党,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。共产党是先锋队,锋就是锋芒、是尖儿,党内政治生活就得有锋芒和战斗性,坚持真理、敢于斗争。批评和自我批评就体现了战斗性,应当随时随地把这个武器拿起来、运用好,决不能等到一年一度的民主生活会才开展,也不能等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,甚至病入膏肓了再去批评。离开了日常的批评,就谈不上管理和监督。各级党委都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,一个好的党委书记就应该当好“婆婆嘴”,敢于板起脸来抓管理抓监督,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,这是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。

    红红脸、出出汗要成为常态,党委就要把立足点转移到抓纪律上来。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,要靠严明纪律,同所有违反纪律的现象作斗争,维护纪律的严肃性。把纪律挺在前面,党委书记及其一班人就得眼睛里有“事儿”,发现干部有问题,感觉要出“边”了,就要找他谈谈话、提醒两句,对问题有个明确的态度和要求,问题严重的或批评教育,或组织处理,或纪律处分,防止小病拖成大病。全面从严治党,凡是叫书记的都要切实担起责任,从一点一滴做起,真正管好党治好党。

    敢于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对各级党组织是重大的考验,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,需要有坚强的党性和顽强的意志品质。万事开头难,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。只要从一开始就抓住“关键少数”,发挥以上率下的作用,一级抓一级,逐步带动全党,就能把从严治党做深做细做实。

  (来源: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:2016-08-07)

 

全面从严治党,实践“四种形态”之五

相信组织  依靠组织

 

    实践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是全面从严治党、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必然要求,体现着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的方针。党员干部犯了错误不可怕,关键是要相信组织、依靠组织,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,积极改正。

    共产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、言行一致。申请入党、面对党旗宣过誓,就成了有组织的人,就要珍惜党给予的政治生命,在政治上讲忠诚、组织上讲服从、行动上讲纪律。对共产党员来说,组织是最坚实的靠山,对组织要付之以忠诚。现在,有的领导干部明知自己触犯了纪律,却不主动找组织求得帮助,反而相信“小圈子”,相信社会上的“能人”帮他摆平,甚至“不信马列信鬼神”,请风水先生、江湖术士出谋划策。有的在组织谈话和函询时隐瞒事实,信誓旦旦用党性保证自己没有问题。有的绞尽脑汁转匿赃款赃物、订立攻守同盟,在接受组织审查时还心存侥幸,交代问题像挤牙膏。这样做,心里哪儿还有组织,哪里还有对党的忠诚、对纪律的敬畏。

    对组织的态度,考验着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。什么叫党性?关键时候明心见性,就考验出来了。犯了错误后,是不是相信组织,有没有主动承认错误,就是在关键时刻对党性的检验。一时糊涂犯下错误,能够幡然醒悟,及时向组织说明情况、讲清问题,把自己交付组织去评判、处理,这说明他心里还有党的观念、组织意识,对党还有感情。过去一个时期,把这个问题看轻了,没有引起足够重视。现在把党章高高举起,把纪律挺在前面,首先就要把这一条对犯错误的党员领导干部讲清楚,看看他是不是对组织老实、对党忠诚。

    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。培养一名飞行员要花费与其体重等量的黄金,党培养一个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同样很不容易。我们党对待犯了错误的同志,历来反对搞残酷斗争、无情打击,而是既看事实、又看态度。只要没有到不可挽救的地步,都会给予改正的机会,帮他把病治好。谈话和函询既是了解情况,也是组织在给机会,能主动交代问题、知错就改,就能够放下包袱、轻装前进。反之如果欺瞒组织、对抗组织,一而再、再而三地错失组织给的机会,就是错上加错。人在做、天在看,这个天就是党和人民,别指望可以蒙混过关。“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”。自己不主动交代,等组织通过深入了解把问题核实清楚,那样性质完全不同,就会是不一样的处理方式。

    人非圣贤孰能无过,过而能改善莫大焉。在执纪审查中,不少人通过学习党章、重温入党誓词,主动交代问题,同党交心,真心向党忏悔,实现了思想改造和教育转化。这充分证明,我们党有自我净化、自我纠偏的能力。实践好“四种形态”,是党增强自我革新、自我提高能力的重要方面。要通过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,让犯错误的党员干部认识到组织的良苦用心,及早回头,对党忠诚,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,重新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。

(来源: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:2016-08-14)

 

全面从严治党,实践“四种形态”之六

深化“三转”的方向

 

    纪律检查机关的一切工作,都是围绕党在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展开,必须从政治和全局上来把握。实践“四种形态”,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、而是更重了,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、而是更大了,必须深化转职能、转方式、转作风,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。

    理念的转变、认识的提高,是深化“三转”的前提。实践好“四种形态”,是为了全面从严治党,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。各级纪委都要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这个根本目的出发,深刻领会从严治党、依规治党的内涵,深化对党章赋予纪委职责的认识。转职能必须要有转方式配合,否则职能就转不到位,或者即使转了也只是形式上的。历史上我们管党治党的方式也是多样化的,不是只有处分这一种。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经常性的提醒、约谈乃至轻处分,应该是纪委工作的重头大头,而立案查处只能是多种处置方式中的极极少数。谁都不是从一开始就堕入严重违纪违法深渊,党组织听到对干部的问题反映不能讳莫如深,对苗头性问题提提醒、敲打敲打,请他向组织作出说明,或者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,都可以防止滑得更远。对轻微违纪的同志可以进行组织调整,或给予轻处分,这种惩戒就是为了救人,对党的事业和干部本人损失也会小得多。要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,突出执纪特色,重点解决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,让党员干部心有敬畏、行有所止,让有问题的干部知错就改,没有问题的受到教育和警示。长此以往,就能营造出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,真正扭转组织涣散、纪律松弛的局面。

    实践好“四种形态”是一个很高的标准,是对纪检干部政治水平、思想水准、把握政策能力的考验。要把思想观念从“执法”转向执纪,把工作力量从抓“大要案”转向日常监督执纪问责,把工作方法从以“法”为标准转向用党章党纪去约束党员行为,敢于和善于从一个个具体问题抓起,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、遵守纪律,自觉守住底线。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来看问题,对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作出判断,不能只盯住“树木”不见“森林”,也不能让情感影响理智,代替了党的政策和策略。纪律审查的过程首先是思想改造的过程,要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党规党纪了然于胸,能够深入浅出,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,体现政策的感召力和思想的感染力,这样才能把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实到实际行动上。无论是信访受理、线索处置、谈话函询,还是执纪审查、审理报告,都要体现出政治水平、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,我们的工作才能保质保量,纪委才能真正体现党内执纪机关的职责定位。

    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对纪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,纪检干部要把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要求牢记于心,转变理念、克服惯性、提高能力,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担当起来。

(来源: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:2016-08-21)